温岭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公告
依据《台州市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以及《温岭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对温岭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温岭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2.项目主管单位:温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扩建
4.工程设计年限:2020年
5.处理工艺:二期工程污水处理采用AAO生物除磷脱氮工艺,实施后二期工程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尾水排入隘顽湾。
6.占地面积:二期工程布置在一期工程南侧,新征用地面积约 3.96公顷,并预留远期再生水处理用地。 7.工程总投资:29623.32万元,第一部分费用20975.22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第一部分投资17649.7万元。本工程处理成本为1.26元/立方米污水,其中可变成本 0.43元/立方米污水。
8.服务范围:二期扩建后,污水厂的服务范围主要为C区和D区,即城西街道和城东街道的污水,总服务面积约21.92平方千米。
二、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温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体育场路520号 邮编:317500
联系人:诸葛炜炜 电话:13600589588
三、委托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评估单位:台州市中间地方社会经济咨询事务所
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东环大道君悦大厦A座1133室
邮编:318000
联系人:叶金峰 电话:0576-81895050 0576--84023311
电子邮箱: TZZJDF@gmail.com,1093581218@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内的周围群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3.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程度;
4.项目施工期间及运行期间对生活和工作的影响程度;
5.您希望采取的缓解措施;
6.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的其他社会影响。
在本公告发布30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评估单位或委托评估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温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14年 5月27日
2014年 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