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绿能环保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三门绿能环保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项目拟建地: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东南角的木鱼山附近。
4.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规模1000t/d。一期建设1×5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建设余热锅炉和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预留二期1×5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扩建规模。污泥处理总规模75t/d,一期处理规模50t/d; 工业垃圾处理总规模150t/d,一期处理规模100t/d;餐厨垃圾处理总规模100t/d,一期处理规模50t/d。
5.项目用地:项目总新增用地为133亩。
6.项目投资:项目一期总投资约3.377亿元。
二.委托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三门县大湖塘环湖东路8号
联系人:周庚巧 电话、传真:0576-89305756 邮编:317100
电子邮箱:413335901@qq.com
三.受托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台州市中间地方社会经济咨询事务所
地址:台州市黄岩区大环家园2幢101室
联系人:杜金金 电话:0576-81895050 邮编:318020
电子邮箱:tzzjdf@126.com,1093581218@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的影响;
2.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
3.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委托评估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评估单位或委托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门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 11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