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橡胶行业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整治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依据《台州市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进行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三门县橡胶行业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2.项目概况
为深入推进三门县橡胶行业污染整治,切实消除橡胶行业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进一步加强橡胶企业环境管理,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故决定对三门县橡胶企业实施分类整治。要求三门县橡胶企业已通过环评审批的53家企业(其中已验收29家,未验收24家)按环评文件及批复、《三门县橡胶行业环保专项整治提升环保验收标准》、《台州市橡胶制品业(轮胎制造除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进行原地整治提升;41家满足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橡胶企业在满足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环评审批并按照《三门县橡胶行业环保专项整治提升环保验收标准》和《台州市橡胶制品业(轮胎制造除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要求完成整治提升;123家未经环境审批且与居民区卫生防护距离不足100米无补办环评手续条件或不符合环境功能区的橡胶企业进行关停并断电后拆除硫化、炼胶等主要设备。
二.委托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三门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8号
联系人:王刚华 电话:0576-83383501 传真:83383757
邮编:317100 邮箱:191920009@qq.com
三.受托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台州市中间地方社会经济咨询事务所
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东环大道君悦大厦A座1133室
联系人:陈朵 电话:0576-81895050 邮编:318000
电子邮箱:tzzjdf@126.com,1093581218@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的影响;
2.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
3.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委托评估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工作日内,评估单位或委托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三门县环境保局
2017年5月24日